中国网财经6月9日讯(记者叶浅 邢楠)近日,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更新招股书,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
此次IPO,绿联科技计划募集资金15.04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产品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总部运营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自2020年,苹果等手机品牌不再附赠充电头,绿联科技的快充产品涌入消费者视野,公司充电类产品销量大幅度增长。然而,日前有消费者投诉绿联科技的快充头发生起火并烧至熔化的情况,一时间,作为消费者生活必需品的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其安全性引发市场关注。
绿联科技成立于2012年,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3C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涵盖传输类、音视频类、充电类、移动周边类、存储类五大系列。
财务数据方面,2019-2021年的报告期内,绿联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45亿元、27.38亿元和34.46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27亿元、3.06亿元和3.05亿元。
从电子商务平台的销量来看,绿联科技的“苹果PD20W快充头/快充套装”为各电商平台绿联官方旗舰店中月销量较高的产品。招股书显示,绿联科技充电类产品的销售规模大幅度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充电产品填补旗舰手机不附赠充电头的空缺,以及花了钱的人快充产品需求增加。
2020年起,苹果等手机品牌因环保因素选择不再附赠充电头,消费者对于该品类的需求增加,由此带动绿联科技充电类产品的增长。伴随着销量的大幅度增长,绿联科技的快充头因起火并烧至熔化遭消费者投诉,为此引发市场关注。
4月19日,消费的人在黑猫投诉发布的投诉显示,消费者于2月在某电子商务平台绿联官方旗舰店购买的“绿联苹果13充电器PD20W快充头”发生起火断电的情况。消费者表示,“快充头在插座的一瞬间发生起火,之后全屋断电,快充头已经烧至熔化”。消费者请电工人员检测后发现电路与插座没问题,消费者判断起火断电是由快充头导致。同时,消费者曾咨询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表示快充头已经熔化,无法检测。
对于上述投诉中的产品是不是存在安全隐患,中国网财经记者致函绿联科技,绿联科技表示,“公司经过核实并确认,消费者投诉的此款产品不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阻燃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该款产品通过国家CCC认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GB4943.1-2011的相关要求,产品的阻燃性符合国家标准GB4943.1的附录A.2章的阻燃要求”。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范世乾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产品存在缺陷时,经营者应该承担产品责任。而产品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外观设计缺陷等。上述投诉中可能涉及设计缺陷和制造缺陷。如果是设计缺陷,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后续经过实践和科技发展,能够证明产品存在设计缺陷,而绿联科技能够证明依据当前的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存在缺陷,也就是公司所说的产品不存在安全隐患、阻燃性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此时就可以针对设计缺陷免责”。
如果是产品存在制造缺陷,范世乾表示,“即使上述产品设计不存在缺陷,也可能在制造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出现制造上的缺陷。绿联科技的回复只能说明从当前科技水平来看,产品无设计缺陷,至于事故充电器是不是真的存在制造缺陷,则有赖于进一步检验出现事故的快充头”。
上海双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皓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投诉中双方的证据均不足,但相对而言,销售商有自证清白的义务,也就是销售商应主动拿出相关的质量证书、安全检测报告来证明自己产品质量,这是法律要求的责任。但即使拿出相关证书、报告,也不代表案涉产品没有问题。故建议销售商主动邀请消费者一起将案涉产品提交第三方检测,查找事故原因,再据此进行责任分担”。
截至目前,上述投诉事件中的快充头起火原因尚未可知。4月20日,绿联科技曾回复消费者的投诉表示,“为了解析更全面的原因,故建议将产品进行返厂检测,查明原因”。
招股书显示,绿联科技主营的3C消费电子产品属于3C产品的一种,3C产品还包括计算机和通讯。消费电子产品是供日常消费者生活使用的电子产品,下游为消费电子终端销售市场,终端客户通常为个人消费者。
随着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市场竞争加剧、技术更新和产品迭代速度加快,消费电子企业需保持研发资源持续投入。报告期内,绿联科技的研发费用分别为6488.53万元、9512.70万元和1.5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7%、3.47%和4.54%。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绿联科技研发费用率低于行业均值,同期行业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5.59%、5.27%和5.06%。
对此,绿联科技表示,“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增速较快,导致公司虽然在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的力度,但研发费用率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持续的研发投入,消费电子产品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各类消费电子产品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然而,曾有三星集团3C产品起火、爆炸的先例,同时消费电子行业作为对人们日常生活高度渗透的行业,产品的安全性备受消费者及市场关注。
此前,三星集团的3C产品Galaxy Note7手机为追求创新设计,公司未能在发布前发现、证实产品电池存在的问题,导致多起爆炸、起火事故。公开资料显示,三星Galaxy Note7手机发布1个多月的时间,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三十多起因电池缺陷造成的爆炸和起火事故,Galaxy Note7手机起火曾导致美国航班号为944客机发生火灾,也曾致消费者二度烧伤。据人民日报报道,经国家质检总局约谈后,三星(中国)宣布召回制造的部分Galaxy Note7。
根据三星(中国)官网发布的调查结果,Galaxy Note7燃损的原因在于电池。三星电子曾表示,“从结论上来看,Galaxy Note7燃损的原因在于电池。公司为追求创新与卓越的设计,就Galaxy Note7电池设置规格和标准,而这种电池在设计与制作的完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未能在Note7发布之前发现和证实”。
对于平衡3C消费电子产品的创新性与安全性,范世乾在接受记者正常采访时指出,“3C产品、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可能会产生安全与创新之间的矛盾,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有可能会使产品产生设计缺陷,但如果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就可以免责。《产品质量法》第41条恰恰是对创新与安全性之间的平衡,通过这条规则,企业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大胆创新,同时也能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除此之外,企业发现自身产品的问题被专家觉得存在滞后性。范世乾向记者表示,“企业发现自身产品存在设计缺陷往往存在滞后性,这是科技发展的必然规律。企业应该做到的是,一方面在产品设计过程中尽最大努力杜绝缺陷的存在;另一方面是,一经发现产品设计缺陷,立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例如召回或其他无害化处理程序,从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