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细则》规定,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产权属于本人的老旧房屋进行装修活动能申请旧房装修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城镇老旧住房是指在城镇规划区内产权明晰且房子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住房
2.个人旧房装修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室内地面、墙面、水电、门窗、厨卫更新装修改造
3.补贴标准按室内地面、墙面、水电、门窗、厨卫更新装修改造总价的15%给予补贴,且每套补贴上限为5万元。
个人申请装修改造补贴的,必须在装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才可申报。房屋使用的时间由各县区住建部门审核把关。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个人老旧房屋装潢改造补贴申请,属地住建部门审核且经公示无异议,纳入补贴范围。
装修完工后,申请人提供相关结算发票,县区住建部门打卡发放至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1.县区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核、分配、拨付过程中,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资金等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法律来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2.补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由申请人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