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东京7月25日电(陆晓鸥、许可、陈建军)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设施的检查已结束,并于7月7日向东京电力公司发放了验收合格证明。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核污染水排放设施的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共同社推测,日本政府将在首相岸田文雄召开相关内阁成员会议后,设定排海时间的公示期限,然后开始将核污染水排放入海。报道预计,根据日本政府的相关日程安排,日本最大有可能在8月中旬真正开始启动排海。由此,日本强行推动的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已进入倒计时阶段。
7月5日,日本民众在东京电力公司总部前举行抗议集会,他们高举“别把核污染水排入大海”等标语横幅,表示坚决反对核污染水排海计划。人民日报记者 岳林炜摄
自日本政府于2021年4月13日单方面宣布向海洋排放福岛核污染水以来,一直遭到国内外的普遍质疑和强烈反对。日本政府迄今始终没提供足够的科学和事实依据,解决国际社会对日方的排海方案正当性、净化装置有效性、核污染水数据可靠性、环境影响不确定性等方面的关切。
相反,日本多次在国际场合鼓吹经过净化的“处理水”与核电站正常运行排水并无不同,其排海方案科学合理。对此,中国代表在第7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予以严辞批驳。中国代表指出,如果福岛核污染水真如日方所说安全无害的话,日方为何不留着自己使用?为何不用于国内的农业和制造业?为何不向国内湖泊排放?为何执意要向海洋排放?日方理应就此做出负责任的解释。
一家来自德国的海洋科学研究机构的计算结果为,自排海之日起相关放射性物质在57天内即可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蔓延至全球海域。可见,核污染水一旦排放入海其危害不可估量。人们不禁要问:既然核污染水排海有如此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日本为何还要一意孤行?难道处理核污染水只有排海这一条路可以走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据日本NHK电视台报道,在福岛核事故发生后不久,为了处理日益增多的核污染水,日本政府成立了两个由政府官员和相关专家组成的专门小组委员会,分别对核污染水的处理技术、花费成本和社会影响进行探讨和评估。
经过两年半的研讨,专家组给出了五种核污染水处理方案。2016年,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小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追加了长期保管的方案,并对以下六个方案进行了为期三年的讨论。
方案一,排入海洋。将核污染水稀释或分离放射性物质后排入大海,此方案预计花费34亿日元,耗时91个月。
方案二,蒸汽排放。将核污染水进行蒸发,通过排气管道排入大气,此方案预计花费349亿日元,耗时120个月。
方案三,固化填埋。把核污染水和水泥等材料混合成固态后埋入地底,此方案预计花费2431亿日元,耗时98个月,后期监测912个月。
方案四,注入地层。将核污染水注入2500米深左右的地层结构中,此方案预计至少花费180亿日元,耗时最少104个月,后期监测912个月。
方案五,电解释放。将核污染水进行电解反应,将生成的氢气排入大气,此方案预计花费1000亿日元,耗时106个月。
方案六,长期保管。通过新建储罐、水泥固化等方式,在陆上长期保管核污染水。
2020年2月,ALPS小委员会向日本政府提交报告书,最终选择了所谓的“最具可行性”的排海方案。然而,排海方案真的是最优解吗?
由日本专家组成的原子能市民委员会对此表示强烈反对,主张日本政府应负责在陆上长期保管核污染水。该委员会曾向日本经济产业省提交了新建储罐和水泥固化两种陆上保管方案。其中,大型储罐已广泛应用于储备石油,技术成熟,采用半圆形储罐还能够尽可能的防止雨水渗漏;水泥固化也有先例,美国萨凡纳河将污染水与水泥、沙子一起固化,以半地下状态做处理,可以半永久性地隔绝放射性物质泄漏到海洋中的风险。遗憾的是,在ALPS小委员会公布的报告书中,并没有提及陆上保管方案。
原子能市民委员会指出,首先日本政府的决定罔顾民意,无视福岛当地政府、渔业团体和普通民众的强烈反对。其次,围绕核污染水中氚对人体的危害有多种说法,稀释后排放的安全性没办法得到保障。第三,新建储罐和水泥固化都能够准确的通过现存技术对核污染水进行可靠处理,是更为理想的方案。然而,日本政府并未对此进行充分探讨,仅以缺少用地为由,就做出排海决定。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对拖延至今,导致核污染水数量增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与其将核污染水排入海洋,日本政府更应该尽最大努力阻止核污染水的产生,包括采取对融毁堆芯进行空气冷却等对策。第四,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在“有关废炉措施的中长期规划图”中提出,计划在核事故发生后30-40年内完成福岛第一核电站的退役,并取出融化的燃料碎片,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原子能市民委员会一直主张将核事故反应堆隔离100年以上,等待辐射衰减,才是最现实、最合理的“善后”最佳方案。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即刻要做的不是将核污染水排入大海,而是从根本上重新评估这一规划。
国际性非政府环保组织FoE Japan事务局长满田夏花也证实,围绕其他方案日本政府并未进行充分探讨。新建储罐和水泥固化等陆上保管方案需要扩大用地,对此日本经济产业省表示难以取得当地民众的理解。事实上,福岛县大熊町议会议员木幡佑美曾在日本众议院议员会馆举行的核污染水处理集会上表示,很多大熊町民众认为如果要将核污染水排海,宁愿使用自己的土地来保管。可见,日本政府并未认真调研就断定没办法实现,轻易放弃了其他备选方案,难免让人觉得有“走过场”之嫌。
ALPS小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书中显示,固化填埋、电解释放、注入地层等方案均被以技术和时间上受限,难以实现为由搁置。最终,日本政府选择了“成本最小”的排海方案,其考量可谓不言自明。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污染水在全球没有先例,且核污染水排海具有跨国界影响,不是日方一家私事,而是事关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大事。日本究竟是因为“别无选择”,还是为一己之私,将不可预知的风险转嫁给全世界,相信国际社会自有公论。
针对日本政府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也多次表明严正立场,敦促日方正视国际社会关切,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切实以科学、公开、透明、安全的方式处置核污染水,包括充分研究论证排海以外的其他处置方案,并接受严格的国际监督。在同周边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和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之前,日方不得擅自启动核污染水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