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用防备森林火灾的产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法令》相关规定,现将西宁市森林防火禁火提示如下:
1. 严厉执行政府“四个制止”。依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区禁火封山的布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禁火期。在此期间我市林区全方面实施封山禁火,制止全部清闲车辆、人员进入林区;制止带着火种、用火用具等进入林区;制止上坟烧纸、点焚香烛、燃放鞭炮等全部非出产性户外用火;制止燃烧田埂、荒草等全部出产性户外用火。
2. 为严厉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安全出产相关作业要求,防止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和交通、治安、疫情相关事端,市政府决议撤销重阳节期间登高活动,自2022年10月3日16:00至2022年10月4日9:00,西宁市公园(景区)登高点制止全部无关人员及车辆上山,制止市民夜间登高,制止放飞孔明灯、燃烧纸钱、燃放鞭炮、点着香烛、撒播鹿马等不文明行为。
3.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防火期内,特别是重要节点,寒衣节、元旦、新年、元宵节、春分、清明节等节日期间,我市林区封山禁火,制止车辆人员进入林区上坟烧纸,违规用火。倡议市民选用送鲜花、栽留念树、网上祭祀等方式文明祭祀,自觉摒弃燃烧纸钱香烛等风俗,建立文明祭扫观,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