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当。开发利用人防工程应当遵守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影响平战功能转换、降低战时防护标准,不得改变人防工程的整体的结构;确需做改造的,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一)建立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责任制度和安全设施检查、维修管理制度,落实维护管理费用;
(三)使用的装饰、装修用到的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卫生要求,并在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期间,不得投入使用;
(五)接受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消除。
答:人防工程使用者未按规定对人防工程来维护管理或者维护管理不善,危害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和防护效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答:人防建设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设计的一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设计的完善与补充。城市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内容最重要的包含:综合研究并论证规划期内城市人防工程、人防通信警报设施、重点目标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口疏散比例与场地的建设和发展条件,确定城市总体人防防护体系的发展目标、建设规模,确定城市人防工程体系和设防部署,确定城市普通地下空间的利用规模和战时用途,正确地处理好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的关系,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关系,指导人防建设协调发展。
答:一是“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人防是防灾减灾、政府重要力量”;二是“9.18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主题是“国防、战备”。三是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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