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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的发生再一次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汽车防火防爆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事实也无情地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危难降临时,不仅要求我们具备一颗临危不惧勇敢的心,更重要的是掌握一些必备的自救常识。这些安全可行的自救常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幸免于难。
本期“安全驾驶”栏目为大家总结了一些汽车发生火情时车内人员的自救常识,根据汽车燃烧不同阶段的特性可以归纳为4方面内容,主要包括:前期预警、安全逃生、迅速撤离和自救、互救相结合。
夏季时气温偏高,同时也是汽车燃烧的高发时期,因此大家在夏季应该留心观察车辆使用表现,更要注意一些汽车燃烧的前期征兆和信号,如发动机舱冒烟、线束短路打火、车内闻到烧焦味道等。这些明显信号可以让我们第一时间确认车辆处在危险状况,还能够让我们判断汽车的着火程度,并为接下来的逃生和撤离争取有利时机。
突遇汽车燃烧时,被围困在车内的人员应当在火情发生初期首先稳定自己的情绪,不要慌乱。然后需抓住火势还没有扩大的有利时机,利用周围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物品,想方设法迅速撤离至车外。
当遇到特殊情况车门无法从内部打开时,乘员应当及时选择由其他出口逃生。建议大家可以利用坚硬物品如小锤、金属棒、方向盘或挡把锁、金属水壶、车载灭火器等,或是在包裹保护身体的基础上用拳头、胳膊等部位从车内击碎门窗或风挡玻璃,以便车内人员从此处迅速逃生。
另外,目前很多汽车行李厢锁止机构都带有内部逃生功能,即连通车舱后部的行李厢设计有逃生拉手开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从内部打开,这也遇到危险时的逃生方法之一。相比其他几种典型的逃生方法,人员从车内进入行李厢,继而打开拉手开关逃出车外的过程时间较长,不利于在汽车燃烧时使用,建议大家遭遇汽车火情时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逃生方法。
一旦发生汽车火灾,被困人员要明确的是,人员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因此,撤离出车外过程中,不要试图抢救车内财产,这样错误的做法只会延误脱险时机,增加被困人员发生危险的几率。
不仅如此,人员撤出着火汽车后,应当撤离至安全区域。在无法实施及时救助的情况下,不要贸然返回事发区域。因为汽车燃烧的特点是火势在经过初期的快速曼延后,很可能引起剧烈爆燃或爆炸,此时人员如果试图返回事发区域,容易造成二次伤害。
这里介绍的自救和互救并不与安全、快速撤离相矛盾。某些时候处在汽车燃烧现场的当事人所采取的扑救手段是最直接有效的救助措施,但是车主朋友们要谨记的是,自救、互救的前提是要确保人身安全第一。
当被困人员较多时,特别是车内有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在场时,应当积极主动地帮助这类人群率先脱险,并且有秩序地进行疏散。
火灾发生时灭火器可以让我们控制火势,为自救和互救争取宝贵时间。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前,我们可以使用灭火器对准汽车的着火点、发动机、油箱等部位扑火。如果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仍旧没办法控制汽车火势的快速蔓延,我们应当撤回安全区域等待消防人员到场后处置,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冒险。
很多车主认为,每年为汽车投保的价值不菲的商业保险费中包含“车辆自燃险”一项,那么,汽车燃烧后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车主本身不需要再为此承担另外的费用。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吗?
事实上,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实行的汽车自燃险确实可以赔付因燃烧造成的车辆损失,但是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中明确规定,包括因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出现故障等问题造成的起火燃烧在赔偿范围以内。而一些人的因素引起的,比如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等违反车辆安全操作导致的汽车火灾,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即便是保险公司承认了汽车自燃赔偿事实,在实际赔付中,根据协议条款规定保险公司都会有20%左右的免赔率。
总的来看,车主们应该把关注的重点放在如何预防控制汽车自燃和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我们在企盼类似“成都公交车燃烧”的悲剧不要重演的同时,更希望车主朋友们能养成良好的驾驶行为和用车习惯,以便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风险,保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1.检查汽车电路系统,防止电器线路故障或短路,可以有效预防汽车发生自燃。莫轻易改装车辆电路,如果改装的话请选择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线路改动后必须包好,防止漏电(图1)。
2.车内装饰用品尽可能地选择阻燃性能好的材料,这样做才能够在发生火情时有效控制火势曼延。
3.汽车停驶时不要让点火开关长时间处于接通状态,避免汽车电路打火引发火灾(图2)。
4.随车不要携带危险易燃易爆品,如打火机、火柴、香水、空气清新剂和发胶摩丝等物品,更不要放在车内阳光直晒的地方(图3)。
5.不要将车辆长时间停放在受阳光暴晒的场所,更别选靠近危险品位置停车。